根據我自己的觀察,立法院法律系統在法律圈的使用率並不算高。主要集中在幾個族群:
第一是沒有法源會員但需要查詢歷史法條以及修法理由的使用者。而在這個使用者群裡面,學生或考生使用 slink 的比例比較高,而工作後使用法律系統的比例較高。
第二是需要針對法律作深入研究,而有需要看立法院公告或委員會會議紀錄的使用者。
也就是說,很多法律人其實不太熟立法院法律查詢系統,包括我在內。而一直到最近,因為工作上的需求才對它有比較多的了解。
其實法律系統有很多有趣的地方,例如說,裡面的民法被依照各篇拆成不同部法律,而只有民法被拆成這樣。
像這樣
還有它並沒有像法源或全國法規資料庫一樣有奇怪的斷行(因為它不是由法源維護),並且它是目前唯二有標題的電子法典(另一部剛好是 slink)
法律系統的標題
slink也有標題
但是最近發現一個比較神秘的事件,就是其實每個人看到的法律系統長得不一樣。例如說這個所得稅法第 4 條:
有人可能是看到這樣
而有人可能是看到這樣
發覺差別了嗎?除了有的前面有加上羅馬數字的項次之外,第16款的格式也完全不一樣。在下面的截圖中,第 16 款第 2 目被辨識成第 2 項而加上了 II 的羅馬數字。
這不是瀏覽器或電腦的問題,因為如果去檢查網頁原始碼,會發現兩台電腦接受到的 code 長得不一樣。一個是<br>,另一個是<li></li>,前者只是單純的斷行指令,而後者包含有格式的成分在。
網頁開發常出現這樣的情況,讓不同的使用者看到不同的頁面,藉以測試兩種設計哪一種比較討人喜歡(例如購物網站兩種介面,其中一種介面成交率比較高),我們稱之為 A/B test。
但我很肯定這絕對不是立法院在 A/B test。
至於到底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況,至今我仍想不透,只能期待有人能解答我心中的這個都市傳說。
唔,我想是因為【法規亦毒氣】的關係
除了全國法規資料庫和法源的網頁外,我的確也改了立法院法律系統的版面配置。
而所得稅法的4條1項16款、22款、14條1項1類、2類、4類3款、9類1款,因為都有兩段以上,目前還沒有想到很好的解法…
原來如此,謝謝空哥
但我們現在在ASCII和算式遇到苦手了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