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awsnote 搜尋框功能介紹

您可以透過下面的方式,限縮條件查詢到所需要的資料:


〔 1. 關鍵字 〕

輸入任何關鍵字,中間以空白鍵隔開。
例如:『僱用人 連帶 車禍』。

〔 2. 法規名稱

可以使用法規的完整名稱,或是法規的片段名稱作為關鍵字,並且可以在搜尋框下方推薦的「直接看法規」中找到推薦的法規。
例如:輸入『食品』,搜尋框會推薦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』讓您直接點選。

〔 3. 法規名稱+關鍵字 〕

在法規類別中,輸入『法規名稱 關鍵字』來找到在該法規中符合該關鍵字的條號。
例如:在法規類別中輸入『公司法 股東會』,可以找到公司法中包含股東會的各條文。

〔 4. 法條條號 〕

輸入『法規名稱條號』來找到符合各式各樣的法條條號的文件。
例如:『民法184』可以找到符合『民法第184條』或『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』等 10 種表現方式的文件。

輸入條項款目的時候,可以任意輸入不同表現方式的法條條號。
例如:『所得稅法17條第一項第2款第3目第一小目』或是『所得稅法17.1.2.3.1』這樣的簡式輸入法。

也可以輸入法規的簡稱和條號。
例如輸入『個資法12』,可以找到『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2條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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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 5. 判決字號 〕

輸入『年份冠字字號』來找到該字號的判決。
例如:『104上101』可以找到「104年度上字第101號」等各式各樣字號形式的判決字號。

〔 6. 法院和案件類別

6.1 法院:

用法院作為關鍵字時,代表只想搜尋該審級或該法院的裁判。
例如:『最低服務年限條款 最高院』,代表搜尋的文件是最高法院包含『最低服務年限條款』的裁判。

  • 最高法院:可以用『最高法院』或『最高院』當關鍵字。
  • 高等法院:可以用『高等法院』或『高院』當關鍵字。
  • 高等法院本院及分院:可以用『高本院』或『高雄高分院』當關鍵字。
  • 地方法院:可以用『地方法院』或『地院』當關鍵字。若是台北地方法院,則可以用『台北地院』或『台北地方法院』當關鍵字。
  • 行政法院:輸入『行政法院』,將搜尋各級行政法院。
  • 最高行政法院:可以用『最高行政法院』或『最高行』當關鍵字。
  • 高等行政法院:可以用『高等行政法院』或『高行』當關鍵字。若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,請輸入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』、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』或『台北高行』
  • 只想搜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高等庭或地方庭裁判,請輸入『台北高行高等庭』、『台北高行地方庭』、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』
  • 請留意地區需使用全稱,例如『台中高行』,不支援使用『中高行』

6.2 案件類別

使用『民事』、『刑事』、『行政』作為關鍵字時,代表搜尋的文件屬於該類別的裁判。
例如:您想找殺人罪在高等法院的民事案例,您可以輸入『殺人 高院 民事』。

6.3 判決/裁定

使用『判決』或『裁定』作為關鍵字時,代表搜尋的文件屬於判決或裁定。
例如:您想找殺人罪在高等法院的民事判決,您可以輸入『殺人 高院 民事 判決』,搜尋結果中就不會包含裁定。

〔 7. 布林邏輯 〕

and用『空白鍵』或『&』連接關鍵字都代表and。
例如:『僱用人 連帶 車禍 民法 188』或是『僱用人&連帶&車禍&民法188』,都是代表搜尋的文件同
時包含『僱用人 連帶 車禍 民法188』這四個關鍵字。

or用『+』連接關鍵字代表or。
例如:『優先承買權+優先承購權』,代表搜尋的文件包含『優先承買權』或『優先承購權』其中一個關鍵字。

not用『-』連接在關鍵字前方,特別注意『-』之前必須要用空白鍵隔開。
例如:『認領   -未成年人』,代表搜尋的文件包含『認領』但不包含『未成年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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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 8. 主文搜尋 〕

針對「裁判」及「訴願決定書」之資料,可使用『main:』來搜尋主文。多個關鍵字需要使用多個『main:』
例如:『國家賠償 main:原告之訴駁回』、『main:原判決廢棄  main:被告應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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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 9. 特定身份搜尋 〕

法官和受命法官搜尋
使用語法『法官:』來搜尋特定法官。

「法官:」 / 「受命法官:」

例如:搜尋「受命法官:林」,我們可以找到所有林姓的法官擔任受命法官的裁判書。

當事人及律師搜尋
使用語法『當事人:』來搜尋當事人名稱。

「訴訟方:」 / 「訴訟方律師:」

例如:輸入「訴訟方:台北市政府」,我們可以找到台北市政府作為原告、上訴人或是聲請人的案件。
例如:輸入「訴訟方律師:陳水扁」,我們可以找到陳水扁擔任原告、上訴人或聲請人律師的資料。

您還可以使用:
「被訴訟方:」 / 「被訴訟方律師:」

概念和訴訟方相同,只是變成訴訟方的對造。
「當事人:」 / 「律師:」

無論是訴訟方或是被訴訟方,或是同屬於訴訟及被訴訟方,都可以找到。

*不屬於訴訟案件(例如裁定或支付命令),不會列入當事人或訴訟/被訴訟方。
*原告暨反訴被告、上訴人暨被上訴人<–這樣會同為訴訟和被訴訟方。

〔 10. 標籤 〕

您可以在除了法規外的法學資料建立標籤,建立標籤後,便可以使用標籤搜尋。
使用『#關鍵字』來搜尋包含標籤的資料。
例如:『#凶宅』可以搜尋所有建立過『凶宅』這個標籤的文件。
使用『#凶宅 瑕疵擔保』可以搜尋建立過『凶宅』標籤,並且全文中包含『瑕疵擔保』的文件。
使用『#』可以瀏覽所有建立過的標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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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則留言

  1. 您好,上回您詢問我研究項目,我有回信了,但好像還沒回應,
    所以又在這邊回應一次:

    我研究的主軸是,是想要分析,歷次審理階段,當事人的答辯理由變換的變化情形,以及造成變化的原因。
    另外就是在就此法律關係中,主要的攻防爭點熱點為何,

    但是在搜羅判決時,碰到的很多是各種兩造的理由參雜,閱讀上有些吃力。
    想說您們有沒有辦法適度用一些色塊標示一下提醒。或是每個大標項之間用個大色塊標示。
    大概是這樣,實在是很抱歉一直麻煩您。

    • 感謝您的回覆,抱歉這麼晚才回覆您。

      由於我們現在正在協助一些實證法學者萃取他們需要的資料,因此希望能理解更多在實證研究的需求。
      不過我們能做到的比較像是擷取大量判決中的特定資訊,例如車禍案的與有過失比例、鑑定機構等等,您的需求比較像是梳理判決的爭點,在統整歸納出來。
      以目前的需求來看,我們能協助的可能有限,因此我們還是盡力將判決內文標示開發出來,對您可能幫助較大。

  2. 請問帳號間所做的標籤#是否可能移轉?

    A帳號製作了多筆#標籤
    但A帳號之後不用了

    請問能否將A帳號所製作的標籤
    移轉至B帳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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